top of page

苦難神學 ── 苦難當前,神學也讓步──聆聽〈消失的位置〉

楊思言博士 中國神學研究院神學科助理教授、美國普林斯頓神學院哲學博士

理論和現實總是有距離。叫人感歎的是,信仰的很多理論和期望也似乎與現實距離很遠。


無論是面對著什麼痛苦、災難,信仰很多時候總是驅使我們很快要回到一些標準的回應,都是一連串的「應該」︰要喜樂、感恩、讚美、禱告交托、盼望 ……,總之就是要正面面對。但現實卻是殘酷的、荒謬的、無理的,甚至是恐怖的。正如〈消失的位置〉歌詞中也質疑的︰「歡欣與頌讚聲,盲目地呼應」,好像人有了「虔誠」就要「自欺」,只要「假裝高興」才是應該的。


理論上,神學傳統也相信神的屬性包括全能、全知、全善,可以說全都是標準的說法,卻令人感到這是一位很遙遠、抽象的神,甚至難以與現實中的殘酷世界拉上關係。正如歌詞淋漓盡致的申訴︰

「全善,是我的質疑,禍劫癲狂祢沒有制止,
祢是全知偏卻沒化解門匙,任祢是全能沒意思。」

但事實是,當神的兒子來到世上,也沒有為苦難的問題提供任何辯解。祂從來沒有否定人在苦難中對神的申訴,反而道成肉身,參與這控訴。


就在十字架這刑具上,耶穌也是問︰「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太廿七46)好像就是要在苦難和死亡中,甚至在罪刑中,祂要與人站在同一邊,與人一起向天父提出質問︰為什麼?


神的愛就是這樣,不是以抽象概念或理論回應,而是以血、汗、淚親身的經歷世界的殘酷、不公、羞辱。若沒有這愛的行動,的確所有什麼全能、全知、全善都沒有意思。


若人要說神消失了位置,其實是神的兒子偏偏選上了十字架的「位置」,捨下那個高高在上的「位置」。


從耶穌的身上,我們知道神也肯定人對祂的質問。這裡不是要否定很多的傳統教導和神學理論。我曾經聽過一句令我刻骨銘心的話︰In the face of suffering, all theology gives way(在苦難當前,所有神學也讓步). 


十字架正是這一個讓步,明明神是那位審判罪人的,卻自己受審,甚至被判死,是以最殘酷羞辱的方法死。


不錯,主的救恩和應許當然最終叫我們喜樂、有盼望。神也當然是大能的。這裡要否定的是我們傾向很急於用這些標準答案和理論壓在受苦的人身上(甚至壓在自己身上)。我們要反省的是信仰是否真的如此硬崩崩。


正如我的神學老師李耀坤博士說,神學的任務不是要自己扮演上帝,而是有責任地去言說、理解神在基督裏與受苦者的相遇。在苦難面前,若神的兒子也讓步,為何教會的神學理論不可讓步?若只有神的兒子才是真理,而祂也願意讓自己的身體被刺透,那為何神學理論不可被刺透?


就算是論到神的永恆屬性,我喜歡神學家巴特的提醒︰God is patient(神是有耐性的)。

[1] 祂總不會急著為自己辯解,反而樂意給予人空間和時間。祂就是可以花時間聆聽人,讓人有自己的發現,正是因為祂重視人的聲音和情緒,就算是質疑祂的聲音、傷心的眼淚,祂也讓這些真性情流露出來,人在神面前不用掩飾自己,可以期待被聆聽。


你留意在約伯記三十八章,神才開始回應約伯和他三個朋友的辯論,即是祂花了很多時間聆聽約伯的申訴。換著是很多家長,可能一開始就插口了。


真正的朋友就是同路人,正如歌詞也提到人受苦卻遇到有共鳴者時的慰藉。或許,神就是選擇了充當同行者,與我們一同受創,被出賣、被凌辱,也選擇了聆聽,不用急於辯解,因為這才是真正的同行者。


但為什麼我們總是滿口標準答案?我們是否恐怕有一絲懷疑就等於「不信」,失卻救恩?或者我們可以說,對神的質疑和申訴,其實也是一種「信」,是對神的認真,起碼期待祂聽到這申訴。若然真的不信祂存在,根本無須提及祂。


信和不信的界線,從來都是迷糊的,正如歌詞中縱使流露著困惑,說神原來的位置已經消失,但「當眼淚流下會想起消失那位置」。信的時候總會懷疑,不信的時候又會想念(這也接近 Charles Taylor 所說的,belief is haunted by disbelief, disbelief is haunted by belief [2])。反而當我們太急於回應苦難的問題時,是因我們誤解了信心的本質,也遠遠低估了神的胸襟。


這裡沒有神學理論可以對苦難給予標準答案。神學只能耐性聆聽,以及在聆聽之後,指出苦難並沒有最後的話語權(suffering never has the final word)。無論如何,十字架的結局是榮耀復活。只不過與此同時,明天的盼望也不應奪走受苦者今天的申訴。


何威廉和張滿源寫下〈消失的位置〉這首歌,令我很觸動。一個對神坦誠的聲音,堅持質疑和控訴,甚至哭訴神已經消失在原本的位置,可以令同路的受苦者感到共鳴,一同向神坦然不掩飾。



 

1.Karl Barth, Church Dogmatics, II/1 ed. by G. W. Bromiley & T. F. Torrance (Edinburgh: T&T Clark, 1957), 406ff.

2. 參 James K. A. Smith, How (Not) to Be Secular: Reading Charles Taylor (Grand Rapids, MI: Eerdmans, 2014), 4.


Commentaires


bottom of page